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储能消热一体化智能设备生产线 | 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双高路278号 | 南京滕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泽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13500万元租赁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双高路278号1号厂房1楼4380平方米,购置定制化全自动PACK模组产线、激光焊接、模组EOL测试、集成生产线等主要及辅助生产设备29台/套,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21000套液冷电池包、储能户外一体柜、储能液冷集装箱;21000套风冷电池包、储能户外一体柜、储能风冷集装箱的生产能力。 |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后,接管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冷却废水经设备自带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回用。 废气:本项目擦拭、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焊接废气通过自带的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排放至大气。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不会发生扰民现象。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擦拭纸、废冷却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