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年产600吨光电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年产600吨光电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醴泉路69号5栋 | 南京锂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50万元,在原生产基础上,拟实施年产600吨光电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新增自动配料机、自动包装机、高效出料粉碎一体机、4条隧道炉等设备,同时置换或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并对LED荧光粉产品生产车间布局调整,原材料品种、生产工艺及产品品种均无变化。技改完成后,LED荧光粉年产能由500吨提升至600吨。 | 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一并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大气环境:本项目装料、过筛、混合等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洗硅水、洗粉水调配、洗硅、烘干、洗粉等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乙醇回收不凝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混料、出粉块、磨粉等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5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整体换风+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无组织排放;氨分解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粘连粉料、废坩埚由生产厂家回收,包装废料、废布袋、废滤材、废滤筒、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环卫清运,收集粉尘、中和沉淀池沉淀物外售,含氟废液、乙醇废液、洗粉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025-69977052 |
| 2 | 航空航天等重大工程用特种纤维及制品产业化与应用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彤天路99号、198号 |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南京正星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3900平方米,在北厂区新增1条航发预制体研制线以及1条PTFE膜衍生材料生产线,在南厂区现有高强度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基础上改建1条年产600吨高强6号玻纤制品生产线,新增1条年产1000吨高强6号玻纤制品生产线以及1条石英玻纤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600吨高强6号玻纤制品、50吨石英纤维制品、百件级航空发动机用预制体、50吨PTFE膜衍生材料的能力。 | 水环境:本项目北厂区食堂废水经隔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废水排放至污水处理站(南京玻纤院南厂区)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秦淮河;南厂区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洗废水、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秦淮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北厂区制膜废气经二级冷凝+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少量投料粉尘、配料废气无组织排放;南厂区窑炉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配合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4排气筒排放,浸润剂配制、烘干废气经风冷+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5排气筒排放,预脱浆废气经20m高DA019排气筒排放,焖烧废气经20m高DA020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20m高DA021排气筒排放,浸润剂涂覆废气无组织排放,织布粉尘经设备自带收尘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北厂区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桶、废膜收集后外卖处置,保温废液、废油、废油桶、废溶剂油、冷凝废液、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具有专业回收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南厂区产生的废丝、废纱、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污水站污泥委托处置,废包装桶、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膜由设备维保厂家回收,废树脂、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025-69977052 |
| 3 | 年产1万吨室外塑木材料扩建项目 |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0号 | 南京聚新锋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聚新锋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0号现有厂区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开展年产1万吨室外塑木材料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将引进多台套挤出机、打磨机、切割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新增年产室外塑木材料1万吨的生产能力。 | 水环境: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废水达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接管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不会对项目周边水体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大气环境:挤出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拉丝粉尘及破碎粉尘均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机新增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及橡胶减振垫,增强厂房密闭性,建筑隔声等措施,可确保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固废:边角料、除尘收集粉尘厂内自行回收利用;冷却池沉渣、废布袋、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