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失信程度 | |
| 1 | 宁环罚〔2026〕13005号 | 南京市智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106MA1XH5R824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并在其经营范围中注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方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除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外,禁止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1、责令停业、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陆佰捌拾元整(¥4680元);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 1/22/2026 | 郑士超 | 一般 |